法学系与昌江区法院 启动“实习法官助理” 合作项目
发布时间: 2019-11-19浏览次数:

(本网讯)11月14日,法学系、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合作实习法官助理项目签约仪式在区法院多功能会议厅举行,法学系主任黎平、昌江法院院长陈翰朋等出席仪式,并代表双方就选派优秀应届法学生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等合作事项签订了共建协议书。这是我系与昌江法院开启全面深入的院校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法治人才培养的一次有益探索。

签约仪式上,系主任黎平表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社会科学,实习法官助理合作项目开创了法学系学生教育培养的新模式、新路径,有利于加强学生法律实务锻炼,积累社会阅历和司法经验,学生反应热烈踊跃,系里给予充分支持。陶大法学系高度赞赏昌江法院提议,愿在院校合作上继续积极努力,深化合作,共同加快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步伐。

昌江法院院长陈翰朋表示,选派优秀学生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符合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顺应当前法院实际需求,对于实现法院与院校双向良性互动,加强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的相互衔接、完善法学生培养机制、缓解法官助理缺口问题等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昌江法院将为这些优秀学生搭建实务学习锻炼的良好平台,充分保障学生的生活工作需求,为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贡献力量,并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本次合作中,我系16级法学本科学生肖琳、李甜、苏海渊和16级知产本科学生昌玲玲等四位同学成为项目首批入选者。这4名学生到昌江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在员额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诉讼参与人、准备相关资料、协助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职责。合作双方将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为合作原则,建立院校人才双向交流机制,探索建立学习培训新型模式,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开展理论研究,推动优势资源共享。以后每年陶大法学系均选派学生到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

据了解,昌江法院拥有丰富的审判实践、良好的办公环境,更有远见卓识、务实担当的领导集体。“实习法官助理”合作项目瞄准人才培养和司法需求的结合点,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将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瓷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我系与昌江区法院的合作将促进陶瓷大学法学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