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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17浏览次数:

【高岭讲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中华来校讲学

时间:2020/06/16 17:40:41点击:241  作者:  来源:

本网讯(文/唐梓健 顾紫菲 图/姚梦嫄 周菊妹)6月15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中华应邀作客我校高岭讲坛,在湘湖校区国际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刑法适用的基本方法》的讲座。校党委书记梅仕灿主持。报告厅座无虚席,法学系师生以及市区县两级纪委监委、检察院和法院等法治实务部门人士共200余人到场聆听

肖中华教授作客高岭讲坛

肖中华教授学术功底深厚扎实,又在法院、检察院挂职,多年从事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围绕“刑法解释与适用”的主题,从刑事司法公正五要素、刑法适用解决的主要问题、刑法适用应当避免的误区等方面,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通过对20多个真实案例的剖析,生动深刻地阐述了“刑法解释和适用的方法论”。

肖中华教授讲学

肖中华教授指出刑法适用必须正视几个误区:以刑法理念解释刑法规范;用刑事政策去改变构成要件的内涵;以明确规定替代明文规定;把通常特征当成构成要件;以有权解释替代刑法规范。肖教授非常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刑法解释与适用方法这一规范刑法学的基本问题条分缕析,三个半小时的讲座深入浅出,显示出高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智慧,在场听众获益匪浅。

党委书记梅仕灿非常重视和关心法学系发展。他在与肖中华教授交流中谈到,希望在师资队伍建设、学术研究交流等领域得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支持和帮助。肖中华教授表示非常愿意努力促成上述交流合作。

肖中华,1971年出生,江西丰城人。江西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曾在江西省抚州地区政法干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贵州大学工作。200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03年起被聘为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兼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贵州大学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主授《刑法总论》、《刑法各论》、《刑法学专业博士文献课》。主要研究领域:犯罪论、刑法解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自1995年起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代表性著作:《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贪污贿赂罪疑难解析》等。

(责任编辑:徐胤嫚 审稿:刘灿彬 徐胤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