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级法律硕士开展了《商法学》课程之“公司股权与治理结构”学术研讨交流
发布时间: 2022-11-10浏览次数:

(文/陈妍;图/孙娅文)2022年10月26日及11月9日上午8:00~11:40,法学系黎平主任组织21级法硕全体同学在主教学楼601开展了《商法学》课程之“公司股权与治理结构”学术研讨交流。九位同学围绕这一主题制作PPT展示各自观点,由黎主任和其他同学们进行提问和批评,继而展开学术交流。

崔畑甜同学为我们介绍了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首先通过介绍这两者的概念开门见山地指出“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这一观点,随后通过股权结构的选择涉及的关键成本、股权集中度与风险成本与治理成本的关系具体讲解了股权结构是如何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最后崔畑甜同学介绍了有关格力电器公司的实例,结合公司法修订草案提出应当选择适度分散型股权结构的结论。

郭燕如同学围绕阿里巴巴集团的案例为我们生动地讲解了公司股权与公司治理的问题,主要由阿里巴巴与雅虎的控制权之争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两个子案例组成,由此得到关于企业融资、双重股权结构等方面问题的启示,郭燕如同学认为股权结构的不同会决定控制权的分布,从而对公司治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漆鑫同学以独立董事制度优化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为主题,首先以康美药业操纵证券市场案引入,再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概述,指出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对于该制度的完善途径,即完善选任制度、明确责任边界、建立免责机制以及建立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制度。

任世刚同学以“公司法中自治条款及实务价值”为主题,分别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投资与担保、股东出资时间、红利分配与增资认缴、股权转让的条件、股东会职权、董事与董事会、股东资格的继承、公司解散、执行董事职权以及监事会职权等十三个方面对现行公司法的法条作出了解读。

孙娅文同学主要与我们探讨了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首先介绍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两种治理结构的模式与适用情况,随后孙娅文同学又从比较法的角度为我们介绍了公司的管理模式,最后提出了通过改革股权结构、强化股东大会权利两种方式来完善公司的治理模式。

陶绮雯同学以新公司法修改为背景,探讨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问题,首先陶绮雯同学向我们介绍了常见的股权结构类型,其次从对控股股东进行规制、董事会监事会的优化几个方面提出保护中小股东的对策,并介绍了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这一实例,从理论、实务两方面讨论了新公司法修改背景下在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问题。

叶加鑫同学主要为我们介绍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一种模式,即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首先通过介绍该模式的渊源和其他国家的实施情况简单铺陈背景,随后具体讨论了我国《公司法》中公司的权力分配理念、配置格局及其不足之处。

郑文杰同学分别讲解了股权与公司治理两个概念,首先结合万科股权之争的案例与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案件评析,而后讲解了关于出资与股份、股权内容的问题;在公司治理方面则介绍了公司治理的发展趋势、我国公司治理的模式、小型封闭公司与大型公众公司两类公司的治理,以及公司治理的运行机制四个方面。

朱仁珍同学主要介绍了公司治理的双重股权结构,首先介绍了双重股权结构的基本含义,而后也由阿里巴巴集团的具体实例展开,最后朱仁珍同学总结了这种股权结构的特点,主要在于同股不同权、财务杠杆比例高、有利于人力资源优势的发挥,认为这种结构是一柄双刃剑,对此朱仁珍同学也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有效克服缺点的监管机制。

黎主任对每位同学的PPT及讲解都做出了相应的点评与提问,对同学们理解尚不到位的方面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解释,为同学们将自己展示的主题扩展为学术论文提供了更开阔的思路与建议,同时也对每位同学的准备情况与讲解形式给予了肯定与批评,提升了学生的演讲与思辨能力。至此,本学期的商法学课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