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财〔2018〕16号)和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赣教发〔2019〕6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评议,拟认定曾丽娟等209位同学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人选,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5日-9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法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勤学楼609室)以电话、书面或来访的形式反映,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无举报人真实姓名的,逾期及匿名的恕不予复核。联系人:李老师,19179899967。
法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