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特聘教授董学立来校讲学
发布时间: 2020-11-29浏览次数:

本网讯(文/刘家禧 图/姚梦嫄 实习记者/刘虹燕)11月28日下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特聘教授董学立应邀作客我校高岭讲坛,在湘湖校区国际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民法典担保物权法解读》的讲座。校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杨志民教授等师生共200余人到场聆听讲座。法学系主任黎平主持了讲座。

董学立教授肯定了《民法典》担保物权立法的进步,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重点分析了“动产担保物权统一登记制度”与“统一优先受偿次序规则”两个方面的“整体性制度缺失”。

董学立教授以“担保物权法的结构模式与规范表达”为逻辑主线,通过从法制史、比较法角度,结合我国《民法典》担保物权法立法进行体系化解读。

 

讲座最后,董学立与师生进行了交流,并就现场师生关心的问题给予了解答。

据悉,本次讲座是陶大“高岭讲坛”205讲,也是“陶大法学讲坛”2020年第4讲,陶大法学系2020级法律硕士《法学前沿》课程系列讲座第2讲。

董学立,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繁荣工程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美国南德州法学院、德国波鸿大学法学院、英国玛丽女王大学商学院、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动产担保物权法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任;主办“担保法理论与实践”年度国际研讨会,主编出版《担保法理论与实践丛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等省部级项目多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7部等;中国社科院“中国民法分则编纂工作专项课题组”成员,专项负责动产担保物权法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