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系主任黎平参加“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1-06-07浏览次数:

 6月5日上午,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在嘉兴学院举行,来自全国各地上百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浙江嘉兴南湖畔,共商“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这一议题。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之际,在红船启航地嘉兴举办"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研讨会,具有深刻的意义。

研讨会由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嘉兴学院城乡一体化研究院、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浙江省法学会合作社与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心、嘉兴学院法学学科、嘉兴市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承办,《土地法制科学》《法学家》《经济法论坛》《中国不动产法研究》《法治研究》《嘉兴学院学报》等杂志编辑部协办。

本次研讨会以“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为主题,分为主旨演讲、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土地法治百年经验与时代贡献、宅基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法制保障、乡村振兴法律主体的法理阐释、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法制保障、土地管理法的新进展等多个单元,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与会专家学者通过分享观点、思维碰撞,产生新的理论火花,在交流中探讨中寻求中国土地法治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共同推城乡融合发展大局,普惠共同富裕新成果。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陈小君教授在线主持了第一单元主旨发言环节,并在总结时强调:第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制度革命解决了农民生存和发展问题,其贡献可与夺取政权相提并论。第二,集体所有权制度不得撼动。精准把握我国土地使用权功能性定位的内容,探索中国土地法治变革发展最基础、最细节的内容,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勾连。

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从特别法人所有权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关系、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成员权界定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等角度对特别法人下集体所有权问题进行了阐释;吉林大学法学院房绍坤教授从坚持党的有力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三个方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农地制度变革的百年经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聚焦土地经营权的登记问题,从经营权性质与登记能力、土地所有权派生的土地经营权登记规则、土地经营权首次登记行政许可、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与土地经营权转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登记等方面分别作出阐述;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韩松教授着重从《民法典》依据宪法确立了公有制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公有制相适应的用益物权制度、公法与私法相结合规范和完善土地民事权利等角度分析了《民法典》对土地权利探索与贡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高飞教授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立法进展和发展为主题,围绕土地管理制度发展与立法现状、特点及其取得的成就和土地管理法制现实需求与未来发展等内容通过线上展开阐述;浙江大学教授、嘉兴学院文法学院特聘教授丁关良对建党百年来农村土地政策法律制度演变进行了回顾,总结了制度演变过程中产生的启示,重点对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未来发展作出了展望。

在第二单元的三分钟自由发言环节,黎平主任就"中国共产党土地法治百年的经验与时代贡献"议题的四个论题简要表达了以下观点:(1)"政法传统"是中国共产党土地法治百年的制度演进的密码;(2)中国特色国家土地所有权是土地制度优势的基础。(3)中国特色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如果说之前是"有意的制度模糊",今后应该"有意的制度明晰";(4)中国民法典总结了土地法律制度探索和贡献,但是仍然还有很多遗憾。

正如华东政法大学高富平教授所说,“寻找下一个100年的目标,需要有更高的理论创新”,这也正是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研讨会以及所有与会专家学者的初心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