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郑斯睿)法学系2018级法学专业于2021年6月4日在主教学楼1107室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指导老师骆剑明出席本次活动。本次模拟法庭以案件“原告程某诉被告范某华、范某良、何某妹彩礼纠纷案”展开。
案件事实如下: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4月8日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属于再婚,没有按照习俗办理婚礼,婚后不久,被告就多次要求离婚,导致无法共同生活,双方于2020年8月28日办理了离婚登记。同学们对案件内容进行了大量拓展并总结出争议焦点:原告有无家暴行为、原告是否确以支付十四万彩礼款给被告、原告婚前给付彩礼款后,生活困难是否属实。原被告代理人就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在庭审过程中,同学们讲解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庭审过程中骆剑明作为第四名法官向原被告方抛出问题,锻炼同学们随机应变的能力。

在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骆剑明对每场庭审都做了相应点评。肯定了同学们对案件进行的扩充,将生活情景运用到模拟法庭之上同时也指出了庭审形式、内容以及同学们表现上的不足。
高校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的一门重要实践课程,通过对模拟法庭的搭建和实践,利于学生真实的参与到审判流程中,锤炼好学生法学实务能力。模拟法庭情境,能为同学们提供法律角色扮演平台,从而加深同学们对法律职业的认识,增强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与运用。这种教学模式恰好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从理论到实践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以期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