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系举办《革命司法与司法革命——红色司法百年回顾》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 2021-06-18浏览次数:

2021年6月16日下午2点,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在主教601举办了题为《革命司法与司法革命——红色司法百年回顾》学术讲座,法学系副教授、研究生导师黎平担任主讲人,2020级法律硕士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此次讲座主要分为五个部分:黎平老师首先讲述了此次讲座选题的来源——两次学术会议,即2020年于瑞金举办的“苏区法律制度与新时代法治建设"研讨会和2021年在嘉兴召开的"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研讨会,加之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讲座为同学们回顾了红色司法的百年进程。其次,讲座辨析了“红色”与“革命”,“改革”与“革命”的异同,并就“诉讼、司法、法治”的层次关系进行了简要的探讨。第三部分是阐明革命司法从“专业化司法”向“大众化司法”的转变: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长征胜利后、解放战争初期再到新中国成立,我国的司法进程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的,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革命进程是以尊重中国国情为前提的法治不断发展的历程,以及对民意呼声的及时回应。

第四部分是红色司法百年历程的现代启示。苏维埃时期及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司法作为非常规的斗争武器的作用体现的淋漓尽致,甚至成为革命和政治的助推器。就当下中国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法治理念并没有完全得以落实,革命时期法律运作经验、治理模式存在路径依赖,我们应该发扬革命司法的优秀传统,并汲取其中的经验教训,从而维护法治良性运转,树立司法权威。我国的法革命及其未来走向应当是回归“人民司法”初心。因为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只有树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才能更好的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从而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讲座尾声,黎平老师结合本次讲座的主题告诫同学们:一定要学会以史鉴今,“要将论文写在中国的大地上”,充分学习革命司法传统,对于我们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都有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

至此,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2020级法律硕士《刑法专题》、《诉讼法专题》系列讲座第四次圆满结束,师生欢聚一堂,讨论气氛浓厚,同学们大有收获,期待后期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