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法学专业课教学大纲
发布时间: 2020-03-08浏览次数:

《毕业论文》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ABRW0536

课程中文名称:毕业论文

课程英文名称:Graduation thesis

课程学分数:15

课程学时数:15周

授课对象:法学专业学生

本课程的前导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法学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一、课程设计简介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对学生知识能力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学生从在校学习向社会工作过渡的一次专业技术和科学研究的具体实践。

毕业论文是学生在修完专业课程后,在毕业前夕完成的学术理论论文。其目的在于使学生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巩固深化所学法律理论知识,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缜密的思维能力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研究能力、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及论证才能;培养学生形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法律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具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毕业论文的特点是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在教学上要强调学生自主安排和独立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运用已有知识进行学术研究,创造性地分析解决所属专业领域的重要问题,并准确表述自己的研究成果。毕业论文应理论联系实际,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结构完整、逻辑清楚、文字简练通顺。

二、课程设计的内容与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

1、毕业论文的开题

第七学期第12—13周,具备指导资格的教师应当根据我校“面向地方,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并尽可能结合本人的科研、教学成果等拟定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选题供学生参考,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论文题目。

第13—16周,指导老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让学生了解所写论文的任务、要求、工作内容和大致的进度,指定主要参考资料,要特别提出外文资料参阅和翻译的任务,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完成资料收集、文献综述,拟定详细的论文提纲和进度计划。

最后在此基础上,第17—18周,指导学生花两周的时间完成并提交《景德镇陶瓷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的撰写

第七学期的第19周至第八学期的第12周,指导学生至少有12周的时间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老师应以适当的形式保证与学生进行必要的交流,合理安排时间、地点,对学生论文进行答辩和指导;定期检查学生论文写作的进度和质量,每星期至少检查指导一次,并填写《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记录表》。在学生参加专业实习期间,指导老师要加强与学生和实习单位的联系,杜绝放任自流现象的发生,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联系和指导。

指导老师对学生的写作大纲、论点论据、研究结论等重大问题,应认真指导并审查,对重大原则性错误应及早指出,以便纠正;对学生论文的初稿、修订稿应认真审阅和指导,并提出修改方案;学生论文至少经过初稿、修订稿后方可定稿。毕业论文的撰写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并及时对学生进行思想及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3、毕业论文的评阅及答辩

第八学期第15周,学生将按规定整理装订成册的论文成果交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完成的质量写出评语并提出初评成绩,并提交人文社科学院法学专业答辩委员会,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对学生逐个进行公开答辩。先由答辩小组指定一名成员作为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进行认真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及评阅成绩;再按预先确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安排学生进行答辩,做好答辩记录,并进行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1、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运用已有知识进行学术研究,规范地分析解决所属专业领域的学术问题,并准确表述自己的研究成果,论文正文应不少于8000字。

2、每位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和指导教师要求完成外文翻泽、开题报告和符合学术规范的毕业论文(含目录、文章提纲、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的写作任务,并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3、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若有违者,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论处,并给予批评教育。

4、论文撰写期间学生不能随意离开学校,如确需离开学校,须经指导教师、教研室主任、院长视不同情况批准。

5、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进程安排时间表

序号

内容

时间(天)

1

毕业论文开题

14

2

毕业论文的撰写

84

3

毕业论文的评阅及答辩

7

合计

105

四、考核方法与成绩评定

1、考核方法:考查。

2、成绩评定:由论文初审成绩、论文评审成绩、论文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分别占40%、30%、30%,采用百分制打分计算总分之后,再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分制进行总评。

五、教学参考资源

参考书目:

1、陈瑞华编著,《法学论文写作与资料检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2、何海波编著,《法学论文写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

制订人:龚红卫

审定人:黄胜辉

批准人:李兴华

制订日期: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