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系2018级知识产权专业开展模拟审判实践
发布时间: 2021-06-04浏览次数:

(图、文/周书悦)为促进学生对知识产权的深入了解,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能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法学系知识产权专业主办的专业实践活动——模拟审判,于2021年6月3日在主教学楼1107模拟法庭开展。指导老师谢九华、江西华镇律师事务所王红律师出席本次活动。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

本次模拟法庭以真实案件“陈某与某陶瓷礼品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与“景德镇A陶瓷有限公司与景德镇B陶瓷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改编展开。

 

在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中,针对被告陈某所销售产品是否为公知技术,是否侵犯原告专利权,以及原告请求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是否合理,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被诉侵权产品与该现有技术方案相应技术特征存在差异,故被告并非完全使用现有技术,被告的现有技术抗辩不成立。被诉侵权产品亦不落入原告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故被告不构成对原告专利。

 

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中,针对被告是否是对自己企业名称适当引用;“昌南”是否属于地名;被告商品使用底款是否存在相似点,致公众误认等,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被告使用的商标与宣告拥有的商标属于在同一种商品或近似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被告使用的商标易引起普通消费者误以为与原告商标之间具有特定联系,认知上存在混淆,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在模拟法庭结束后,指导老师谢九华、江西华镇律师事务所王红律师分别对两个案件的展示进行了点评。

江西华镇律师事务所王红律师结合其自身出庭的经历,肯定了同学们做到了用词规范、简洁,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同时也指出了一些程序上明显忽略的细节。 

指导老师谢九华结合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经验,对两个案件进行总体评价,肯定了同学们对案件的解析与把握,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与瑕疵,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实践和实务中能够避免和完善。

虽然此次模拟法庭只有几天准备时间,时间紧迫,但每位同学都竭尽所能去吃透案件,并模拟、演绎自己所承担的角色。

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审判及仲裁的过程,使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实务方面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加深了同学们对相关知识的作用,同时提高了同学们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为以后从事法律事务积累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