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黄文英;文/邹琪)为进一步推进校地合作,强化校地合作实效,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群众法律意识提升。5月26日,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与湘湖镇签订“一村(场、居)一法律顾问”合作协议。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杨志民,湘湖镇党委书记朱纯姿,法学系党委书记高树太,湘湖镇镇长周奇峰,法学系主任黎平,浮梁县司法局副局长李军,法学系党委副书记柯大为,各村(场、居)书记以及法学系15名师生法律顾问参加仪式,仪式由湘湖镇党委副书记方亮主持。
仪式上,双方共同为“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法律顾问单位”揭牌,现场签署“一村(场、居)一法律顾问”协议,并为15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教师、法律顾问代表谢芬表示,作为高校人、陶大人和法律人,我们定会怀揣着奉献社会的理想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的信念,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实实在在地为湘湖镇法治建设贡献陶大法学力量。
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历来非常重视校地合作和社会服务,注重引领师生关注和研究社会现实问题,此次与湘湖镇“一村(场、居)一法律顾问”的签约,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共同探索在人才培养、乡村法治、群众服务等全方位的精诚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注入了强劲动力。
下一步,我系法律顾问团将深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送法下乡,送法入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