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面向县域四所高校意向招聘合同制乡村振兴助理员
发布时间: 2022-06-01浏览次数:

一、招聘计划

全县行政村(社区)共计划招聘165名乡村振兴助理员。(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学历条件:①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四所高校毕业生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含今年7月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

2.户籍条件:①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四所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3.其他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告、报名、资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环节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6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方能聘用。面试形式为机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拟定招聘岗位等额进入体检。如遇总分数相同,按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为依据,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浮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因体检、考核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新聘用人员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若中途有离岗者,一年内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浮梁县委组织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薪酬待遇

1.合同制乡村振兴助理员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满后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

①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由县财政支出。

②绩效工资参照村干部千分制考核,按每分10元,由乡镇和村两级共同考核并按各50%比例负担支出。

3.试用期满后乡镇必须为乡村振兴助理员统一购买“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4.村(社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5.服务期为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服务期满后经乡镇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在服务期内,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村(社区)“两委”干部。

五、报名方式

填写《意向报名表》,“报考岗位”参照“附件2”,“承诺人签名”由毕业生本人手签,“审核人”签名由班主任手签,于6月6日中午12:00前送校主教楼604,电子稿发送至782001325@qq.com邮箱。

附:1.浮梁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乡村振兴助理员意向报名表;

2.浮梁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乡村振兴助理员岗位表。